房屋漏水找誰維修?誰為業主來負責
房屋漏水到底該由誰來負責呢?
遇到糾紛不要急,除了拒交物業費,第一步應該是,盡快查清漏水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因漏水引起的財產損失。
01
樓上鄰居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出現天花板漏水的情況,在掌握證據后,可以找鄰居友好協商,看如何解決問題,這時可以找物業或者社區(沒有物業的)做中間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訴訟也是一種維權的方式。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02
開發商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房屋漏水是因為房屋的質量問題,非人為破壞的,而且房屋的防水還在質保期內或者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造成漏水的,業主應該及時通知開發商進行處理。當然如果開發商修補兩次后,漏水問題還是存在,業主可以自行維修,費用則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開發商 不理會,拒不修繕的話,業主可以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我國法律規定對房屋質量保修期作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的主體結構保修期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普通房屋和構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03
物業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損壞而導致的漏水,需要大修或者公共改造才能修復的,可以向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予以維修。當然,如果業主和物業簽訂的物業合約中,有約定物業公司對房屋有某些修繕義務的,物業公司也要進行維修。若物業不配合維修,業主也可以將物業公司訴訟至法院處理。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簡單的說,如果樓上裝修的時候,物業公司發現業主裝修存在違規行為,應該通知業主立即停止并改正,如果業主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改正的,物業應該及時通知相關的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投訴給物業,而物業并未盡到上述義務的,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
1、如果您屋頂滲漏,這屬于商品房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應當由開發商負責免費維修;
2、如果您屋頂已經過了保修期,但由于頂層屋頂屬于共用設施,應當由物業管理公司使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3、如果經鑒定屋頂滲漏屬于居住人的原因造成的,則維修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4、不管責任如何劃分,費用由哪方出,但是我們終歸到底只需求一個可以遮風擋雨的溫馨港灣。所以,在選擇維修團隊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修繕意識,選擇專業正規的維修團隊,從根本解決滲漏問題。